浙江設備拆除規范:操作流程、注意事項及安全提示
浙江設備拆除規范:操作流程、注意事項及安全提示 浙江設備拆除規范的操作流程、注意事項及安全提示?
一、拆卸前的準備工作
1.根據現場情況制定詳細的安全措施,包括:保護人員人身安全和周圍環境防護。2.對被拆下部分進行檢查(如發現有殘留物等),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后再進行拆除;3.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拆除作業應停止施工;4.對需要更換或修理的部分需做技術交底,提交專業部門審批同意以后才能繼續施工。(詳見附件)。5.當機械結構發生變化時,應對其調整參數以便后續維修完成。(詳見附件)。6.拆除過程中必須遵守《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》,確保施工過程按期完成。(注:在拆舊板的時候,嚴禁超負荷運轉)7.拆下的鋼筋不能隨意移動,要防止掉落,否則會影響整體使用壽命(注意不要碰傷)。8.任何材料不得用電焊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代替拆除工具。9.拆除完畢后的成品包裝應妥善保存,避免損壞原件與零部件。10.拆卸結束后應及時將容器內剩余廢棄物清理干凈并做好分類存放。11.所有電氣控制系統均由專業的安裝單位統一規劃設計,做到方便運輸及遠距離輸送,保證不會造成二次污染。(詳見附件)
據了解,在化工拆除領域,巴洛仕集團具備不動火水刀切割技術,可以解決危險設備及油罐的拆除工作。以及拆除后殘留?;芳拔U現場處理的能力。
二、危險品搬遷
1、凡是裝配式起重機上的大型起重設施,以及涉及吊籃平臺、塔吊、樓梯、扶手欄桿及其附屬構筑物的移位作業,一律執行國家標準GB50981-2002中規定的“人工”、“自然降雨”、“山洪水災”等各種事故時的應急處置。
2、各類起重量為每臺起重的20~40噸以上小型起重機的全部起重裝置,統稱為起升器;塔式起重的8—30噸以下的起重機,統稱為托架;普通起重的12——25噸級大中型起重機的整機組分別稱為承載器的全站儀、水平臂起重機、平衡車、履帶式起重機、懸掛式的起重機。
三、機電產品、五金交電的銷售
(一)、企業自建房屋建設項目開工前1個月組織專家審查。經評審合格的,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批準,報省公安廳備案驗收,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企業方可投入運行。
(二)、企業注冊資金1000萬元以上的建筑公司投資建設項目的,由各地區人民***國有資產監督主管部門按照資質等級核準頒發土地使用證。依法設立租賃場所并負責經營性質房地產開發活動的監督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