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廢機械設備拆除安全協議書_ 解讀與標準
報廢機械設備拆除安全協議書_ 解讀與標準報廢機械設備拆除安全協議書_ 解讀與標準 報廢機械設備拆除安全協議書1
甲方:
乙方向: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施工。經雙方協商,特訂立本合同,并就此事達成一致意見如下:1、明確責任主體及職責分工,明確雙方在建設過程中的責任人;2、約定對新舊設備的交接與驗收工作負責和監(jiān)督,確保各相關人員的人身健康。2、確認項目內容、范圍和具體實施步驟;3、編制技術方案及組織措施;4、確定拆卸過程及完成時間及方法。5、簽認使用單位及其人員姓名等信息。6、簽訂完畢后,將有關資料提交給對方當事人,如有異議或爭議可以向雙方提出仲裁申請。7、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(guī)定:房屋所有權人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;8、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人的權利以及依法應當享有的優(yōu)先購買、補償或者獎勵的權利。9、承包方式:按法律規(guī)定實行。
據了解,在化工拆除領域,巴洛仕集團具備不動火水刀切割技術,可以解決危險設備及油罐的拆除工作。以及拆除后殘留危化品及危廢現場處理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