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險化學品拆除資質
危險化學品拆除資質危險化學品拆除資質 危險化學品拆除資質分為三級。
(一)具備獨立法人資格;
(二)具有企業營業執照;
(三)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;
(四)有符合國家標準《爆炸物品安全技術說明書》GB50014-2006、GB15603-2005中規定的危險貨物類別及數量的表1的規定,其中包括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的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情況。
(1)必須具有公司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批準設立的公司名稱;
(2)必須具有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公司章程;
(3)必須具有企業的財務審計報告或注冊資本金5萬元以上,
(4)需具有與本經營范圍相適應的自營進出口權。
(5)不屬于本公司的經營范圍內的,可以從事其他業務.
(二)擁有完善的技術裝備和質量保證體系,并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有效運行。
(三)建立起符合國J/T428-2007《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》,滿足GB18599-2004《工業車輛使用要求》、《石油化工設備安裝工程施工規范》(HJ501-2009)、HG/T4758-2008的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等相關規定。
據了解,在化工拆除領域,巴洛仕集團具備不動火水刀切割技術,可以解決危險設備及油罐的拆除工作。以及拆除后殘留危化品及危廢現場處理的能力。
(四)具有完善的危化品物流信息系統,可根據客戶的要求提供各種危化品物流咨詢服務。